上海律师解读:婚后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房屋,产权究竟归谁?
婚后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房屋,产权归属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定。以下是几种不同情形的详细解读:
1. 父母未明确表示赠与对象:如果夫妻结婚后,一方的父母出资购买房屋,且没有明确表示这笔资金是赠与给儿子或女儿个人,那么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规定,这部分财产通常被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案例:小陈与小林结婚后打算购房,小陈的父母为他们提供了50万元作为购房款,但在转账时并未明确说明这笔钱是赠与给小陈还是小林。根据《民法典》及其司法解释,父母在赠与时没有明确表示只赠与一方(小陈),该笔款项通常被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 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规定,如果婚后一方的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的子女名下,那么这通常被视为对该子女一方的赠与。因此,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案例:小周与小吴结婚后,小周的父母出资60万元帮助他们购买了一套房产,并将产权证登记在小周的名下。根据《民法典》及其司法解释,一方父母全额出资并将产权登记在己方子女名下,通常意味着父母有意将房产赠与自己子女个人,因此该房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3. 考虑到物权法的实施和民众的认识:如果一方父母出全资购买不动产,并将产权登记在自己一方子女名下,这通常意味着父母有意将财产赠与给自己的孩子个人,而非夫妻共同。这种情况下,产权应当归属于出资人子女个人。
案例:小韩与小马结婚后,小韩的父母出全资70万元购买了一套房子,并将产权证登记在小韩名下。根据《民法典》及其司法解释,在这种情况下,即使没有明确的赠与声明,社会大众通常会认为父母是有意将财产赠与小韩一人,因此该房产应当归属于出资人子女的个人财产。
4. 其他特殊情况:如果父母在赠与时有明确的书面协议或其他形式的明确表示,那么产权归属应当按照父母的意愿执行。此外,如果夫妻双方有婚前协议或其他相关协议,也应当按照协议内容确定产权归属。
案例:小钱与小孙结婚后,小钱的父母出资购买一套不动产,并在赠与合同中明确表示该不动产仅赠与小钱一人。根据《民法典》及其司法解释,在这种情况下,即使产权证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该不动产也应认定为小钱的个人财产,因为父母的赠与意向已经非常明确。
婚后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房屋的产权归属,取决于父母出资时是否有明确的赠与意向、产权登记情况以及是否存在其他相关协议等因素。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便根据具体情况做出合法合理的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