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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律师解惑:免责条款能免责吗?一文说明白(举例说明)

下面这些免责条款是不是眼熟?
- “本活动主办方对参与者在活动中可能遭受的任何损失或伤害不承担责任。”

- “在使用本产品时,请用户自行承担风险,厂商不对任何间接、特殊或连带的损失负责。”

- “本网站对发布的信息不保真,用户需自行判断其准确性。”

- “加盟商需自行评估商业风险,总部不对加盟商的经营结果负责。”

- “快递公司对包裹在运输过程中的损坏或丢失不承担赔偿责任,除非用户选择了保价服务。”

免责条款9

但是,免责条款的有效性并非绝对。一些免责条款可能因违反法律规定、不公平或不合理而被视为无效。


某些情况下,免责条款是无效的

民法典第506条规定两种情形下的免责条款是无效的:

  • 造成对方人身损害:如果合同中的免责条款是为了免除因合同造成的对方人身损害的责任,那么这样的免责条款是无效的。

  • 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如果合同中的免责条款是为了免除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对方财产损失的责任,这样的免责条款同样是无效的。

免责条款要生效,需要满足法定的要件

  • 免责条款须被订入合同:免责条款必须明示并规定在合同中,成为合同的一部分,才能对当事人产生约束力。

  • 满足法律的特殊要求: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免责条款要想订入合同中,还需要满足法律的特殊要求。


常见的有效免责条款(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 不可抗力条款:当合同中规定因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不能履约时,相关责任被免除的条款通常是有效的。

  • 合同约定的风险承担在合同中对未来可能发生的责任承担预先作出合理的排除或限制安排,如用户误操作导致的设备损坏等。

  • 第三方侵权免责条款如果损害是由第三方的侵权行为造成的,而非合同当事人的直接行为,相应的免责条款也可能是有效的。

  • 经双方协商同意的条款只要双方当事人经过协商一致,并在合同中明确规定的免责条款,通常是有效的。

  • 符合社会公共利益要求的条款合同中免责条款的订立,必须要保障公民及亲友的生命健康、名誉、荣誉、财产等免受损害,必须维护国家、集体或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和利益。


常见的无效的免责条款(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 造成人身伤害:任何合同条款,如果旨在免除因合同造成的对方人身损害责任,则该条款无效。

  • 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财产损失如果合同中的免责条款试图免除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的对方财产损失的责任,则这样的条款也是无效的。

  • 显失公平如果格式条款明显免除自己的责任、加重对方的责任或者排除对方的主要权利,造成当事人事实上的诉讼地位偏差和不平等,则这种免责条款是无效的。

  • 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通过欺诈、胁迫手段、恶意串通或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订立的合同中设立的免责条款,若损害了国家、集体或第三人的利益,这些免责条款同样是无效的。

  • 未提醒注意和详细说明对于格式合同中的免责条款,如果未向对方当事人提醒注意和详细说明,则这些免责条款无效。

除了以上这些,民法典还规定了其他一些导致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情形,如欺诈、胁迫、恶意串通等,这些情形同样适用于免责条款。如果合同中的免责条款符合上述任一无效情形,那么该免责条款将被视为无效,不能产生预期的法律效果。

免责条款7

法律规定大概说完了,接下来,举几个例子,说明《民法典》第506条的意义:

例子一:商品买卖合同中的质量免责条款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商品买卖合同,乙公司向甲公司供应一批电子设备。合同中有一项免责条款,规定如果这批设备出现质量问题,乙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在设备交付后,甲公司发现这些设备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原因是乙公司在生产过程中使用了不合格的原材料。根据《民法典》第506条的规定,由于乙公司的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了设备质量问题,因此合同中的免责条款是无效的。甲公司有权要求乙公司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退货、赔偿损失等。


例子二:投资协议中的风险免责条款

丙公司与丁公司签订了一份投资协议,丙公司向丁公司的某个项目进行投资。协议中有一项免责条款,规定无论项目成功与否,丁公司都不对丙公司承担任何责任。

在项目执行过程中,由于丁公司的重大过失,导致了项目失败,并给丙公司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根据《民法典》第506条的规定,由于丁公司的重大过失导致了投资损失,因此协议中的免责条款是无效的。丙公司有权要求丁公司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例子三:健身房会员合同中的免责条款

小明在一家健身房办理了一张会员卡,并与健身房签订了一份会员合同。合同中的免责条款,规定,如果小明在健身过程中因为自身原因受伤,健身房不承担任何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506条的规定,如果小明在健身过程中因为健身房的设施问题或者教练的疏忽而受伤,那么这项免责条款是无效的。因为该条款试图免除健身房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小明人身损害的责任,这违反了法律的规定。因此,小明有权要求健身房承担相应的责任。


例子四:汽车租赁合同中的免责条款

小红与一家汽车租赁公司签订了一份汽车租赁合同,合同中的免责条款规定,如果租赁的汽车在小红使用过程中发生任何故障或损坏,小红需要自行承担修理费用。

如果这辆汽车因为租赁公司没有进行必要的维护和保养而导致的故障或损坏,根据《民法典》第506条的规定,这项免责条款是无效的。因为租赁公司不能通过免责条款来免除自己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的财产损失责任。

通过这些例子,我们可以更加直观、深入地理解《民法典》第506条的意义,它确保了免责条款的合理性,维护了合同双方的权益得到保护,促进了经济交易的公平和诚信。

戴海龙 律师
上海观君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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