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律师:第三人原因致使合同一方违约,谁承担违约责任?
A公司咨询:A公司与B公司签订一份买卖合同,A公司向B公司出售某商品。因为A公司的供货商C公司的错误,导致A公司拖了1个月才交货。B公司损失严重,起诉A公司赔偿相应损失。A公司觉得自己很冤枉。
我给了一个民法典法条(见下图),A公司的法务不是特理解。
举例,例子比法条直观一些。
比如,老戴打算购买劳斯莱斯幻影Celestial特别版,和一家授权的劳斯莱斯经销商签订了购车合同,约定在2024年2月10日之前交付。然而,就在交车日期之前,经销商通知老戴,由于劳斯莱斯工厂遇到了生产挑战,导致无法按时完成定制车辆。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三条,即使延迟交付的原因来自于第三方(劳斯莱斯工厂),经销商作为签订合同的一方,仍然需要对老戴承担违约责任。
他们可能需要为提供其他形式的补偿,比如赠送额外的豪华服务、提供另一款车辆临时使用,或者退还部分定金。
您可能要问:经销商和劳斯莱斯工厂之间的问题怎么解决呢?
经销商和劳斯莱斯工厂之间的问题,他们单独解决。如果工厂违反了与经销商之间的供应协议,经销商可能会向工厂追求经济赔偿或其他形式的补偿。
所以,无论第三方的问题如何影响履行合同,合同的一方必须首先对另一方尽到自己的责任,而与第三方之间的问题则需要另行处理和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