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公司律师:2024新《公司法》第4条-股东要对公司承担多少责任?
【2024新公司法】第四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公司股东对公司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律师解读】本条是关于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在公司中的责任和权利。
无论是有限责任公司还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对公司的责任都是有限的。具体来说,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对公司的责任限于他们认缴的出资额,也就是说,如果公司亏损,股东最多损失的是他们投入的那部分资金。同理,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对公司的责任限于他们购买的股份,即他们投资的资金。这意味着,如果公司破产,股东不需要用他们的个人财产来偿还公司的债务。
股东在公司中享有一定的权利。这些权利包括:
1. 资产收益权:股东有权分享公司的利润,通常以股息的形式分配给他们。
2. 参与重大决策权:股东可以参与公司的重大决策,如合并、收购、解散等。这通常通过股东大会投票来实现,每个股东的投票权取决于他们持有的股份数量。
3. 选择管理者权:股东有权参与选举公司的董事会成员,董事会负责公司的日常运营和管理。股东可以通过投票选举他们认为合适的候选人来担任董事。
【举例】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责任:A、B、C三人投资成立了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各自认缴出资额10万元。如果公司因经营不善产生债务,A、B、C三人最多损失的是各自的出资额10万元,不需要用个人财产来偿还超出出资额的公司债务。这体现了股东以自己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的原则。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责任:D购买了某上市公司的1000股股票,每股价格为10元。如果公司发生亏损,D最多损失的是购买股票的投资10000元,不会涉及到其个人其他财产。这体现了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的原则。
股东的资产收益权:如果公司一年后盈利,并决定将部分利润以股息的形式分配给股东,那么A、B、C三人根据各自的出资比例获得相应的资产收益。
参与重大决策的权利:在公司面临重要决策,如合并或收购时,股东会通过召开股东大会进行投票。每位股东的投票权通常与其持股数量成正比。例如,如果公司计划与其他公司合并,需要股东投票同意,A、B、C三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判断投赞成票或反对票,从而参与到公司的重大决策中。
选择管理者的权利:在有限责任公司中,如果需要选举新的董事加入董事会,股东会通过投票来决定。例如,公司需要一位新的财务总监,A、B、C三人可以在股东大会上投票选择他们认为合适的候选人。
总之,无论是有限责任公司还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的责任都是有限的。而股东的权利包括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方面。这些权利和责任共同构成了股东在公司中的基本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