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新《公司法》第22条:公司相关人员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怎么办?
2024年新《公司法》第22条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
违反前款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律师解读
第二十二条明确禁止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并规定了违反此规定的赔偿责任。
1. 主体范围的界定
- 控股股东:控股股东是指持有公司股份超过一定比例,能够对公司决策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 实际控制人:实际控制人可能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但通过其他方式如协议等实际控制公司的股东。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这些是公司管理层和监督层的核心成员,对公司的日常运营和管理负有直接责任。
2. 禁止行为的具体内容
- 利用关联关系:关联关系包括亲属、投资、协议等多种形式,此处强调的是利用这种关系进行不正当交易或决策。
- 损害公司利益:指任何导致公司财务损失、品牌声誉受损或其他不利于公司持续发展的行为。
3. 赔偿责任的规定
- 赔偿责任的触发条件:只有当违反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行为给公司造成了实际损失时,相关责任人才会被要求承担赔偿责任。
- 赔偿范围和限制:赔偿金额应当与因违法行为给公司造成的损失相当,但具体计算方法和范围可能会受到法律解释和司法实践的影响。
4. 法律实施的意义
- 保护公司及少数股东利益:有助于防止公司内部人员滥用职权,保护公司及非控股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 促进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通过对高管和控股股东的行为设定明确的法律责任,推动公司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机制。
5. 实践中的挑战与对策
- 挑战:如何证明关联关系的存在及其对公司利益的具体影响可能是一个难点。
- 对策:加强公司透明度和信息披露,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和评估机制,及时发现并纠正可能的利益冲突行为。
实际情形:
例一:不公平的交易条件
公司的控股股东拥有另一家公司A,该公司A向公司B(即控股股东控制的上市公司)出售商品或服务。如果控股股东利用其影响力,使得公司B以远高于市场价格购买A公司的商品或服务,这就损害了公司B的利益。
例二:利益输送
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设立了一个私人公司C,并与公司D(即他们管理的公司)签订了一份服务合同,其中公司D支付给公司C高额的服务费用。如果这些服务费用远远超出了市场标准,或者服务本身并不需要,这就构成了对公司D利益的损害。
例三:资产转移
公司的董事通过其控制的另一家公司E,以低于市场价值的价格购买公司F(即他们担任董事的公司)的资产。这种低价购买行为可能会损害公司F及其股东的利益。
例四:信息披露不当
公司的监事了解到公司G即将进行一项重大投资,可能会显著影响公司的股价。监事在该信息公开前,利用其关联关系进行内幕交易,为自己谋取私利,这种行为违反了公平交易原则,损害了其他股东的利益。
例五:竞业禁止
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在未获得公司同意的情况下,私下设立了与公司业务直接竞争的公司H,并利用其在公司的地位为公司H获取客户或商业机会,这种行为损害了公司的利益。
例六:贷款担保
公司的控股股东利用其影响力,让公司I为其个人债务提供担保。如果控股股东无法偿还债务,公司I将被迫承担偿还责任,这将损害公司I及其股东的利益。
律师建议:关联方利用自己与公司的关系为自己谋取不正当利益,从而损害了公司及其股东的利益。为了防止这种情况发生,公司需要建立严格的内部控制机制,包括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确保所有交易都是透明、公平的,并且符合公司的最佳利益。同时,股东和监管机构也需要保持警惕,监督公司的交易行为,确保合规。
戴海龙 律师 上海观君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专业领域:公司合规与治理、民商事争议解决、婚姻家事及财富传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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