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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民法典婚姻家庭编新司法解释:父母出资购房的财产分割规则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该解释针对民法典实施后社会广泛关注的婚姻家庭纠纷问题,以及审判实践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争议,进行了进一步的明确和规范。

【解决六大疑难问题】

  1. 子女婚后父母出资购房的归属认定;
  2. 夫妻基于婚姻关系赠与房产的相关规定;
  3. 夫妻一方违反忠实义务,将共同财产赠与他人的处理方式;
  4. 对抢夺、藏匿未成年子女行为的法律规制;
  5. 同居期间财产分割的原则;
  6. 针对通过离婚恶意逃债等行为的法律适用。

通过统一法律适用标准和裁判规则,以实现定分止争的效果。最高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对该司法解释中的新规定作出深入解读。

父母为子女购房出资,子女离婚时财产如何分割?

根据民法典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受赠的财产,除明确约定仅归一方所有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夫妻双方可协商分割这些财产;若协商不成,则由法院依据财产的具体情况作出判决。最高人民法院的法官指出,财产的出资来源是法院在分割财产时考量的重要因素之一。通常情况下,离婚财产分割遵循均等原则,如果财产全部由夫妻一方或其父母出资,在分割时就需考虑出资情况,未必会均等分割

司法解释将父母出资的情形分为两类:一是一方父母全额出资购房,二是双方父母均有出资或一方父母部分出资购房,并分别作出规定:

一方父母全额出资:

父母明确表示该房屋赠与自己的子女,应按其约定处理;若父母未作明确约定,无论房屋是否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法院均可将该房屋判归出资方子女所有,以此保障出资父母的权益。不过,法院还需综合考虑夫妻共同生活的时长、是否育有共同子女,以及离婚是否因一方过错所致等因素,来确定是否需要对另一方给予补偿及具体补偿数额。

例如,小明与小红结婚时,小明的父母全额出资为他们购置一套房屋,但未明确表示该房屋仅归小明所有。双方共同生活五年后离婚,法院判决时会考虑小明父母的出资情况,将房屋判归小明。同时,法院也会考量小红在婚姻中的付出,如共同生活的时间、子女情况、离婚过错等,决定给予小红合理补偿。

双方父母对房屋均有出资或一方父母部分出资:

若一方父母出资 20%,另一方父母出资 80%,原则上房屋会判归出资 80% 一方的子女所有。但给予另一方的补偿并非固定为 20%,还需综合考虑夫妻双方的婚姻状况、共同生活情况、子女情况以及是否存在婚姻过错等因素。依照民法典规定,法院会遵循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的原则,确定给予对方的补偿数额。该数额可能低于 20%,也可能高于 20%。鉴于现实生活的复杂性,这就要求法官全面审查案件事实,综合权衡各种因素,作出合法合理的判决。

原则上,若一方父母全额出资购房,应保护出资人的利益。但同时也需考虑婚姻家庭的特殊情况,保护为婚姻家庭付出较多的一方,尊重其付出的价值。

司法解释引导大众不要过度关注在房产证上加名、单纯聚焦房产登记等行为,此类行为可能为婚姻埋下矛盾隐患。夫妻最终走向离婚,司法机关将依据双方的出资情况、对家庭的付出等因素,综合考量以平衡双方利益。这也有助于引导大家更多关注对家庭的付出,增强家庭的凝聚力与向心力。

司法解释还对夫妻间基于婚姻关系赠与房产的认定、夫妻一方违反忠实义务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他人的处理、抢夺或藏匿未成年子女的情形规制、非婚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以及通过离婚恶意逃债等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作出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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