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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约定一方不付抚养费,但孩子的开销激增,怎么办?一文讲透!

夫妻结束婚姻关系结束,离婚协议里的抚养费问题常常让头疼。今天聊聊这些困扰很多人的难题。

一、你是否遇到同样扎心问题?

离婚协议写好了对方不付抚养费,后来孩子开销大了,能再要吗?

当初自己主动说不要抚养费,现在经济困难养不起孩子,还能反悔吗?

对方以我没能力养孩子为由,要变更抚养权,法院会怎么判?

孩子突然生病,需要一大笔钱治病,之前约定的抚养费不够,怎么办?

我经济条件变差了,孩子的生活水平也跟着下降,能让对方出点抚养费吗?

孩子上了贵族学校,学费猛涨,能不能要求对方多分担点?

离婚时约定了低抚养费,现在物价飞涨,能重新协商吗?

孩子兴趣班费用很高,这算必要合理费用,能让对方分担吗?

我失业了,养孩子压力大,可对方说按协议来,不给加钱,我该怎么办?

对方收入很高,但按协议给的抚养费很少,能让他多给点吗?

二、真实案例,让你秒懂

李女士和张先生离婚时,协议约定孩子由李女士直接抚养,张先生不负担抚养费。李女士当时觉得自己能养活孩子,但后来李女士所在公司效益不好,她被裁员了,生活顿时变得艰难。孩子又到了上初中的年纪,学费、书本费、辅导班费用等开支越来越大。李女士没办法,找到张先生,希望他能出点抚养费,可张先生以离婚协议为由拒绝了。李女士很无奈,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

像李女士这种情况,相信不少人也遇到过。那从法律角度来看,她到底能不能要求张先生支付抚养费?

三、法律条文通俗解读

(一)离婚协议的约束力

离婚协议里关于一方直接抚养孩子,另一方不负担抚养费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应当按照协议的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

(二)情况变化时的处理

如果离婚后,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经济状况变差,原来的生活水平大幅下降,或者孩子在生活、教育、医疗等方面的必要合理费用明显增加了,这时候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是可以请求另一方支付抚养费的,而且法院也会依法支持。

这里的“必要合理费用”,就是孩子生活、成长必须要花的钱,像吃饭、上学、看病的费用。比如,孩子突然得重病,需要一大笔医疗费,就属于必要合理费用显著增加,另一方可能要出这笔钱。

(三)抚养费数额的确定

法院在确定抚养费数额的时候,不是随便定的,会综合考虑很多因素。首先是离婚协议的整体约定;然后是子女的实际需要,孩子需要多少钱生活、学习;还有另一方的负担能力,对方能拿出多少钱;最后是当地的生活水平,不同地方的生活成本不一样,抚养费也会有差别。比如一线城市的生活成本高,抚养费可能就会多一些;小县城的生活成本低,抚养费相应也会少一点。

(四)变更抚养关系的处理

另一方要是以直接抚养子女一方没有抚养能力为由,请求变更抚养关系,法院就会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来处理。这条规定主要是看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还有孩子的意愿(如果孩子已经有一定认知能力的话)等,来决定孩子到底跟谁生活更合适。比如说一方有稳定的收入、良好的居住环境,更有利于孩子成长,法院可能会把抚养权判给他。

四、这里有个思考问题

假如你是李女士,除了找张先生协商和起诉,还有没有其他办法能解决孩子抚养费的问题呢?


你是否也遇到过类似离婚后抚养费的问题呢?是怎么解决的?欢迎在评论区分享你的经验,咱们一起交流交流,说不定能帮到更多有同样困扰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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